西鈞高爾夫聯誼會章程
一. 起源:
本會最早係由西鈞高爾夫推廣中心之會、學員所組成,會名訂為【西鈞高爾夫聯誼會】。
二. 宗旨:
藉由高爾夫運動之球技切磋. 以球會友, 學習球品, 精進球技, 聯繫感情, 強健體魄,共同追求並推廣高爾夫運動之精髓與精神!
三. 組織與職權:
1. 本會設會長一人, 任期一年。會長對外代表本會,對內綜理本會之一切活動、會務或集會之召集人。
2. 本會另設副會長一人, 總幹事一人,副總幹事若干人以及財務長一人, 由會長就會員中延聘之,配合會長處理本會之一切活動為宜;總幹事需掌理比賽場地之安排、賽前編組、成績統計紀錄、會員差點審核、及比賽統計保管事宜及例賽之主持人。
四. 會費與費用:
1. 入會費:年費NT$10,000.-,同時參加平日及假日隊,年費優惠為NT$18,000.-
2. 會費用於推廣會務,購買獎品、獎盃、及賽後聚餐,其餘例如果嶺費、桿弟費、及飲料等費用均由會員自理。
3. 淨桿冠軍需負責下個月例賽飲水。
五.比賽與規則:
1. 例賽每月舉行兩次,以每月第一個星期日及第三個星期三舉行11:30報到12:00開球為原則,若為了配合其他重要喜慶事項,會長得酌予更動比賽日期,地點以國內各大球場為原則,亦可不定期赴國外舉行。
2. 每次比賽之優勝,均以十八洞之總桿與淨桿計算為原則。
3. 比賽規則依據中華高爾夫協會所訂規則及各球場之單行規則。
4. 凡參加本會之對內賽中一桿進洞,本會頒贈一萬元整、會友每位樂捐一千元,購買紀念盃及獎品共同祝賀之,得獎會友需宴請全體會友;如於對外賽中一桿進洞,則由本會會費提供獎盃一座以資慶賀。
* 5. 年度差點調整如下:
(年度總桿平均數-72)×0.8=新年度差點(差點最高男子32女子36桿計)。
附註:本年(99)年度, 為更精準與公平計算新會員差點,前三個月競賽將改以新新貝利亞方式計算比賽成績,此三個月的平均差點即是本年度各會員的新差點。對於中途加入之會員亦同。當月份成績亦可領獎,即可列入正式比賽成績。
6. 每年12月除月例賽外並舉行會長盃,採新新貝利亞計算成績。
7.月例賽若因故不能舉行時,得順延至下週,另比賽進行中如遇氣候不適
競賽時,由會長或總幹事宣佈中止比賽,如有已完成十八洞賽程者,其成
績由出席會員表決保留或取消之。
8. 不定期邀請呂西鈞推廣中心教師群向隊友講解高爾夫禮儀、打球應注事
項及打球技巧等以提昇本隊球友水準。
9. 每月比賽優勝及低於標準桿之差點調整如下:
差點 名次 | 0-9 | 10-18 | 19-27 | 28-33 | 34-36 |
冠軍 | 1 | 2 | 3 | 4 | 5 |
亞軍 | 0 | 1 | 2 | 3 | 4 |
季軍 | 0 | 0 | 1 | 2 | 3 |
B.G&淨桿低於標準桿 | N÷4 | N÷3 | N÷2 | N÷2 | N÷2 |
註:N表淨桿低於球場標準桿之桿數。本調整數採四捨五入。
10. 獎項:
名 次 | 總 桿 冠 軍 | 淨 桿 冠 軍 | 淨 桿 亞 軍 | 淨 桿 季 軍 | 淨 桿 殿 軍 | 幸 運 獎 | 跳
獎 | B B 獎 | 近 洞 獎 | 老 鷹 獎
| 博 蒂 獎
|
a. 總桿冠軍一名(得獎者一年一次為限)。
b. 淨桿冠、亞、季、殿軍各一名。
c. 幸運獎(第七名)一名。
d. 跳獎:第5、10、15、20、、、、、。
e. B.B獎(倒數第二名)一名。
f. 近洞獎四名。
g. 二桿近洞獎十名。
h. 三桿近洞獎四名。(女子三桿近洞獎另贈精美禮品乙份)
i. 女子四桿進洞獎四名。
J. Handicap #1~ #4贈精美禮品乙份
附註:A.技術獎(近洞、二近洞、三近洞、)獎項, 每人每次以兩洞為限。
B.女子四近洞獎每人以兩洞為限。(此技術獎不列入A項之規定)
五. 來賓邀請辦法:
本會歡迎會員邀請來賓參加球敘,第一次參加由會費招待餐敘。第二次參賽之來賓餐費NT$500由邀約之會員支付。
六. 其他(附則):
1. 凡年滿65歲之會員, 具有在銀梯開球之權利。
2. 球友有責任誠實計桿,切實遵守比賽規則;每場比賽結束後成績卡必須經過同組隊員核對並簽名方可列入成績計算。
3. 高爾夫規則之訂定,是為了確保每一位球友在最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充分享受競賽的樂趣。任何明知故犯,違反比賽規則或是不確實計桿之行為,
皆足以影響其他公平競賽者的權益外,更有違高爾夫之基本精神。為此,本會要求所有參加之會員,必須確實遵守比賽規定,並落實計桿!若有發現不能遵守之會員,且經屢勸不聽者,本會幹部有權力退還該會員剩餘會費後,終止其參與本會活動之權利。
4. 為加強球友對於高爾夫規則更深入了解,並激勵球友努力提昇球技,特別增加一至二位的趣味問答獎(問題內容以高爾夫規則為主),由當月份例賽名次最後一名開始有第一優先作答權,若答錯則再由倒數第三名優先作答, 依此順序往前類推。
5. 為増近本會會員間友誼,凡會員行婚、喪、喜、慶時,以本會名義致贈禮品(約值台幣2000元整),餘會員心意自行捐助。
6. 本會章程修訂應提交會員大會討論,並經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贊成始得修訂之。
7. 本會章程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則另修頒之。
8. 本會章程自發佈日實施。